樊籬

用文字告訴你,我與我那不算強大的心靈,他們的故事。

紀初戀.

就是重溫初戀那件小事後的心血來潮

如果初戀是以真正喜歡,愛到無可救藥來定義的話,那它發生在我國小三年級時。

五年多的時間。

那是一段暗戀。
最後的結果不完美,如果是前兩年,我可能對那些細碎回憶都還有深刻印象,放在現在,我也不知道我能想起什麼了。

好不容易放開了點。
終於能平靜地去說出:「我真的不愛他了。」這番話,我也等了三年。

可我仍無法說出:「我真的不喜歡他了。」

愛是比喜歡更深的情緒,他是唯一一個我愛過的人。

可想而知,拼了命地讓自己從愛變成喜歡,並且往「心裡不起一絲波瀾」有多難。

扯遠了。

初戀姓林,很蠢很好的一個男孩。

同班兩年,這個過程很美好,卻以沉默疏離收尾。

後來的兩年,我一直很後悔,因為當年我們是兩廂情願。但我始終沒有勇氣去和他搭話,和他恢復以前那樣親密無間的感情。
這是我最累的時候,被情緒折磨著,可是在學業壓力襲來時,他跟回憶卻是我唯一精神支柱。

升了同間學校,我也花了不少時間,然後終於成功了。
可是在經過他們班級時,僵硬的動作,刻意放大的音量,這種該死的習慣還是沒改變。
但在有時的擦肩而過時,我卻能自然地,不回頭望也不再閃過一堆彈幕訴說著內心激動。

這是慶幸吧。

有時候我會想,網上那些關於初戀的話其實很對,像是什麼、初戀是最刻骨銘心的。
這種話如果是以前,我可能覺得挺矯情的。
偏偏它是真的。

有時候無意間看到照片、看到老同學,就會想起來有那麼一個人曾經在你的人生裡留下痕跡。也許回憶都散去了,可是那個名字偶爾會突然浮現在腦海中。

我有點想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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